給今天的「巢運」添點兒柴薪。
吳志揚縣長接受節目專訪時曾說:「我也很討厭人家,自己又不住,不住又來買一堆,擺在那邊。」
大家都知道吳志揚房地産多,他敢説這話,
莫非12筆土地,47筆房屋竟都自己住?
莫非一週七天,每天都住不同的房子?
其實不是。
但吳志揚也沒買了房產就「擺在那邊」。
他是「擺在那邊賺錢」!
例如:
中壢市民權路346號這棟15層大樓的一、二樓店面,
建物所有權人登記的是吳志揚的兒子;
土地則是吳志揚的。
吳縣長當然沒住在那兒,
現在租給房屋仲介業者做生意。
吳縣長一直嫌桃園房價太低,
不曉得是不是覺得店面租金賺太少?
吳縣長可不可以告訴大家,
你們家每個月房地産租金收入多少?
你討厭別人的房地產「擺在那邊」;
意思其實是:
最好擺在那邊都是你家的吧!